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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梅桥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8-07-18 10:20:14来源: 作者:点击: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12月12日至2018年1月19日,市委巡察第一组对梅桥镇开展了政治巡察并于2018年3月6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严重不够方面整改落实情况

  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委会议议事程序和制度。制定了《梅桥镇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制度》,将《党章》、《条例》纳入重点学习内容,并制定全年的学习计划。坚持“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加强决策咨询,班子会作出重大决策前要深入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决策前充分沟通酝酿,决策中充分发扬民主,让每个班子成员畅所欲言,征求和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制定了《梅桥镇村级干部选拔培养机制》,建立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不断充实文化程度高、素质较强、年龄轻的新生力量进入支村两委干部队伍。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做好党组织的换届工作,对换届选举相关工作严格把关。

  (二)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力方面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对各项政策的出台背景、具体内涵、现实意义的学习,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有效增强执行的内在动力。二是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深刻领会上级精神,清楚形势任务要求,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摸清基层情况,既要使用管用的老办法,又要探索管用的新办法,切实提高业务能力。

  (三)缺乏政治敏锐性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通过党员大会、党课学习、民主生活会不断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性,严格要求自身言行举止,相互监督,及时批评和制止不文明行为,牢记党的基本路线、政治生活准则以及党的宗旨。

  (四)原则性不强,缺乏担当意识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健全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每月举办一期中心组学习,2017年至今组织镇、村干部集中学习共9次,发放学习资料5000余份,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责任过错追究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

  二、党的建设方面

  (五)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在全镇范围开展三级谈心谈话,镇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站办所长、站办所长与一般干部谈心谈话每人不少于2次。严格落实党建领航六个计划中“谈心交心计划”,制定并印发了《2018年梅桥镇推进“党建领航工程”六个计划实施方案》按要求开展谈心谈话,并做好谈心谈话记录。二是向具有先进经验的党组织学习取经。三是落实“4+x”要求,结合环境卫生,群众工作等内容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四是建立流动党员微信群进行统一同步管理。

  (六)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出台了《梅桥镇2018年站办所管理考核办法》《梅桥镇2018年度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采取竞争上岗的形式选拔中层干部,充分调动机关内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策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做到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及时在党委会上传达,重大事项召开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和能力,避免个人偏见,使工作失误降到最低。

  (七)对党员的教育不到位,少数党员不讲党性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在党员大会上明确了要求,召开党员大会不允许发放“误工费”;二是加强党员的学习教育,通过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召开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提高党员党性修养;三是严格党员管理,用好积分制考核,对年底评议出的不合格党员进行处置。四是让“不信马列信鬼神”的村干部做出了书面检讨,相关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八)在调动干部积极性方面措施乏力,对党员干部管理宽松软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狠抓工作纪律作风,加大对违纪行为的查办力度。每周对上下班与值班情况进行通报。狠抓监督执纪问责,不断推动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了“为官不为”、“雁过拔毛”式腐败和“四风”问题的自清自查。巡察开展以来我镇党纪立案共4起,政纪立案1起,涉案人员5人,党纪政纪处分5人,其中支、村两委成员2人。

  (九)党建工作基础不扎实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党建资料。将党建资料分类整理,电子文档建好文件夹保存,尽量保证资料归档清晰明朗。二是收缴党费2755元;三是对退休党员再次进行摸底;四是继续按文件通知由各村上报表格及及时补缴党费。

  (十)党员档案资料把关不严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2018年4月起对入党积极分子信息进行汇总;二是按照市里发展党员要求积极学习和布置,严格按程序落实;三是加大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党员党的知识的学习教育力度。

  (十一)“三定方案”未落实到位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严格依据我镇2012年制定的“三定方案”及有关文件规定,积极整合现有资源与站办,明确部门取消、划出移交、划入和增加以及加强的职责,明确部门的主要职能和相应承担的责任。积极探讨解决方案的同时多向同级部门单位学习。针对混编混岗现象多已向上级组织部门反映以寻求新的解决方案。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十二)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镇党委始终坚持把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镇纪委着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狠抓监督执纪问责,不断推动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了“为官不为”、“雁过拔毛”式腐败和“四风”问题的自清自查。一是制定了年度工作要点,细化工作措施和任务。二是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了党委中心工作的总体部署。

  (十三)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加强办案队伍建设,加大案件查办基数,纪委书记于2017年11月已“三转”到位。受政纪处分干部的工资于2016年12月调整到位。

  (十四)党内监督乏力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严肃党内监督,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积极运用“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以及轻微违纪问题进行遏制。在2020年换届选举中将进一步加强换届纪律的宣传教育。

  四、执行中央、省、市“899”规定方面

  (十五)违规发放津补贴及奖金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2013年至2017年违规发放津补贴除调出人员外都在2018年5月已全部清退到位(合计502434.2元、225人次),另有326元未退违规津补贴为已故梅桥镇农技站干部龙某所领,无法退回。

  (十六)办公用品管理混乱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专题约谈了分管领导和财政所长。二是建立健全《梅桥镇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了财政管理体制、财务审批制度、公务接待及食堂就餐、调车及交通费用管理、政府采购、津补贴发放、票证管理、项目资金管理、各项开支及补助标准等9项财务管理制度。

  (十七)在公务接待是超标准接待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对平时超标准接待存在的烟酒及超标准接待的除由本人退换违规金额外,并由纪委进行诫勉谈话。至2018年5月1日,我镇共清退超标准接待费用与其他违反八项规定费用共计7506元。二是对确因重复发放的公务用车费予以清退。三是由镇纪委对相关违规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十八)公务租车不规范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严格执行公车改革制度,强化公务租车登记审核制度。调车人用车必须写清用途、出车时间、出车司机和派车人必须签字。严禁任何人无故随意调车和违规报销过桥过路费和油费等发票。

  五、财务、项目建设等领域方面

  (十九)机关财务支出形同虚设,有规不依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财政所队伍的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二是健全《梅桥镇财务管理制度》,完善村级财务会计代理中心工作制度,严格账务账册程序。

  (二十)存在以办公费、租车费等名义虚列支出现象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健全《梅桥镇财务制度》。明确包括“一把手”在内的全体人员在公务经济活动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制度。从财务审批到财务分工、资金管理,每个方面都设置了相互监督、相互牵制的环节。

  (二十一)未严格政府采购、招投标制度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对在集中采购范围内的品目,如台式计算机、打印机等,按程序申报,集中采购。对于未列入采购计划的品目范围内的物品,杜绝自行采购。严格管理非品目范围内物品采购,财政所根据实际需求,将采购计划报镇主管领导审批,并统一进行采购。

  (二十二)存在直管站办所在乡镇报销大额经费现象的整改落实情况

  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对直管部门坚决不予报销任何经费,不能在本镇列支的坚决不予列支。财政所严格审核报销发票,发票所列收款单位必须与中标成交供应商一致,杜绝出现虚假虚开发票。严格按照合同付款,杜绝套取资金行为的出现。

  (二十三)固定资产管理不严方面的整改情况

  加强资产管理,盘盈盘活闲置资产,及时收入入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杜绝“坐支”现象发生。已经重新签订和梅桥香铺烟酒店的租赁合同,并督促租金以现金方式交镇财政所。

  (二十四)“雁过拔毛”式腐败时有发生现象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强化思想认识,明确向“雁过拔毛”式腐败宣战,通过动员大会、文件精神学习,广泛宣传,将全镇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专项整治的行动上来。二是严格纪委监督责任。经常性对全镇涉农部门和各村进行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涉农“雁过拔毛”专项整治活动。三是对已经立案处理的“雁过拔毛”腐败问题的相关人员陈某、潘某进行进一步批评教育。

  (二十五)对村级财务监管不力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湘乡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规定》规定要求,我镇建立了《2018年梅桥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今后将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从而使村级财务更加规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31-6469011

  邮政信箱:湘乡市梅桥镇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41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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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梅桥镇委员会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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