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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创新纪检干部管理模式 实行纪委书记单独考核办法

时间:2015-11-06 10:08:07来源: 本站原创 作者:王驰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与监督,充分调动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15年,我市改变原来纪委书记参与市科级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的方式,把各乡镇办事处纪(工)委书记、市直各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进行单独考核,市纪委制订出台了《湘乡市2015年基层纪检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具体负责考核工作。
    办法中规定,对纪委书记的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履行岗位责任75分,民主测评25分。如有单位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被定为不合格单位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违反党纪政纪被查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知情未报或严重失察;个人违反党纪政纪被查处或违反相关规定被问责等情形之一者,直接列为诫勉调整免职甄别考察对象。
采用这种单独考核的方式,既强化了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又能让纪委书记们聚焦业主,放开手脚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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